各市(州)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(建经中心),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:
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水平,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意识,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,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,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决定开展2021-2022年度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本次评价工作范围涵盖在本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、取得法人营业执照,并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.
(一)市(州)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(建经中心)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。评价结果将加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(建经中心)公章,并报送至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,同时通过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.
(二)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对市(州)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,并进行公示。
(三)公示期满后,对于有异议的评价结果将进行复核处理,工程造价管理系统经复核无异议后将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告.
(一)企业网上申报: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0日. 企业需要通过“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”(http://cx.jlsjsxxw.com),进入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”模块进行申报.
(二)评价实施时间:长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在2022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组织实施评价;其他市(州)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(建经中心)将在2022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组织实施评价. 评价结果将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.
(三)专家抽查:2022年10月20日,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组织专家对各市(州)的评价结果进行抽查.
(四)终评和公示:2022年12月16日前,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进行最终评价、公示和公告。
(一)企业申报:企业需要登录“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”(http://cx.jlsjsxxw.com),进入“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”模块进行申报,并按要求上传企业信用评价相关证明材料.
(二)评价工作:各市(州)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(建经中心)应精心组织,严格把关,公平公正地开展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,确保评价结果能真实、客观地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。
(三)逾期处理:对于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的企业,即使经市(州)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(建经中心)督促仍未报送,将视同为拒绝参加本年度信用评价,一律按照信用评价最低等级进行处理.
联系人:隋成力 电话:13578783636韩志刚 电话:13500893827邮箱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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